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保险人的中国梦”第四届中国保险业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作者:汪波涛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保险行业书画摄影艺术工作的发展,进一步发掘行业书画摄影艺术人才,引导书画摄影爱好者“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基层保险员工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创作出更多的艺术作品,为行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中国保险书画艺术研究会将于2015年9月举办《“保险人的中国梦”第四届中国保险业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征稿事宜如下:

一、征稿对象

保险行业所有书画家、摄影家及书画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规格不超过6尺整张(180X97cm),一律竖式。

(二)篆刻作品(印稿6-8方、边款2方),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自制印屏上。

(三)绘画作品(国画),规格不超过6尺整张(180X97

cm),一律竖式。书、画、印投稿作品请勿装裱。

(四)摄影作品,规格要求一律8吋(终评参展作者由组委会通知本人发送电子版)。

(五)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正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全称、职务、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等。同时,需填写《“保险人的中国梦”第四届中国保险业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可在中国保险书画艺术研究会新浪博客下载)。

(六)稿件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险书画艺术研究会秘书处711室。邮编:100033

三、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中国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中国保险书画艺术研究会

(三)协办单位: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工会

(四)成立活动组委会。由保监会工会、保险书画艺术研究会、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工会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展览活动的相关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展览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展览主题

以“保险人的中国梦”为主题,作者可紧密结合保险业的改革发展,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和工作实践,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围绕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就,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保险业的改革发展,更加深刻理解“中国梦”的伟大意义,用手中的笔和镜头,书写描绘和聚焦自己心目中的“中国梦”,尽情抒发忠诚爱党,心向祖国,热爱保险事业的赤子情怀,从而诠释保险人心中的“中国梦”。

五、作品评审

(一)组委会负责制定参展作品评审标准、评审工作流程、评委纪律守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等。

(二)由组委会根据各方推荐意见,提名组成评委会,评委会成员必须具有中国书协、中国美协或中国摄协会员资格,评委会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自觉接受监督。

(三)7月底组织评选,作品经评审入展,另行通知作者本人。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为增强作品的广泛性,本次展览计划展出作品180幅(含部分获奖作品和特邀作品)左右,为体现获奖作品的水准,本次展览计划设置一等奖10名,其中书法4名、绘画2名、摄影4名;二等奖20名,其中书法8名、绘画4名、摄影8名;三等奖60名,其中书法24名、绘画12名、摄影24名;优秀奖100名。

(二)集体奖项。对组织征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设立组织奖5个。

(三)本次展览的入展作者均可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并获得加入中国保险书画艺术研究会会员资格;主办单位对获奖者和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对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和获奖单位给予奖励。

七、展出时间

2015年9月上中旬举行首展,之后视情况拟在行业内组织巡回展览,获奖作品在场馆展出的基础上,将陆续在中国保险网上展出,整个活动于12月30日结束。

八、展览地点

北京(具体场馆待定)。

九、征稿须知

(一)本次展览从2015年3月15日起开始征稿,7月15日截稿,以稿件发出邮戳为准。公司系统集中组稿须在7月25日前送交作品。

(二)本次展览获奖的作品和展出的作品一律不退,个人要求退稿需付50元退稿邮寄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望

        联系电话:010-6628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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