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编号:ISCKT2023-N-1-04 课题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课题成员:徐华、蒲明、吴洪、周玉婷、曹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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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业已逐渐步入金融大舞台的中心地带,保险业呈现出更强的金融性和社会性。目前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阶段和国外保险业有差异,其业务也不像银行那样涉及很多对国民经济体系至关重要的功能(支付结算、发钞等),与金融市场的关联性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及我国银行业。国际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框架下的“系统性风险”更强调的是保险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关联性和传染性,即保险机构对宏观经济及交易对手的风险暴露,采用了“外部冲击-风险扩散“的分析框架,这种分析框架是以市场本身自我调节和自我约束机制十分完善为前提的。我国保险市场的基本定位是新兴保险市场,具有法治环境和诚信体系建设不足,市场参与者都不成熟,要素市场也不发达等特点。现阶段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除了日益增加的“扩散性”,还有来自治理机制缺陷而带来的“治理风险”。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是现阶段深化保险业改革的重点任务,是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实现保险业稳健发展的主要保障。
本课题立足于系统性风险防范为目的,基于“公司治理”的视角,探索建立了“外部冲击-治理风险-风险扩散”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生成机理的理论分析框架,强调“外部冲击”“治理风险”及“风险扩散”在系统性风险生成过程中的作用。在外部环境变化的冲击下,由于保险机构治理风险不断积累,在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博弈下,导致单个或部分保险机构陷入危机,而一旦超越风险保障阈值,最终通过传染扩散(与再保险市场、金融系统、实体经济的关联渠道)、共振扩散(产品同质化、群体退保、市场一致行为等)等方式,使风险溢出、集聚、交织,导致保险系统性风险的产生,进而影响金融稳定。健全的“治理机制”不但可以降低脆弱性、提保险机构的免疫力,是保险机构有效抵御外部冲击的重要保障,同时还能减少系统性风险的共振扩散与传染扩散的负外部性影响。
本课题对过去几年我国保险业出现的部分中小保险公司乱象案例背后存在的“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内控机制中关联交易风险暴露等方面的治理风险进行了辨识。结合具体案例,并进一步分析了治理风险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以2018至2022年我国16家保险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数据、公司治理数据和财务数据以及非上市保险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再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支持向量机模型以及BP神经网络模型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传染扩散效应进行评估,并就保险公司治理对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水平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会显著加剧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水平;独立董事比例的增加会明显抑制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水平,女性董事比例的增加会加剧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水平;监事会规模的扩大会明显抑制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水平。
在理论研究、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中国保险业审慎治理监管提出了政策建议,我国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的目标应该从“个体风险”防范的公司治理监管范畴(微观审慎治理监管)提升到“系统性”风险防范的行业治理监管范畴(宏观审慎治理监管),探索建立宏、微观结合的中国保险业审慎治理监管机制。监管当局还应该对中小保险机构的治理风险带来的集体风险暴露问题予以重视,治理风险不但影响到中小保险机构的个体风险爆发,多家中小保险机构风险如果同时爆发,将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共振扩散效益,产生较大的负外部性,监管机构应该将治理风险的共振扩散效应影响量化成附加资本约束,对其更加严格的公司治理要求,以提高损失吸收能力,防范保险业系统性风险。
关键词: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