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课题-7中国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效果检验与提升路径研究

课题编号:ISCKT2023-N-1-07 课题单位: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课题成员:王丽珍、盖玉洁、张简荻、兰书钦、唐艺宸、李诗雨、张淑敏、曹艳、高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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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第二产业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第三产业规模日益壮大,在实体经济中所占比重渐渐与第二产业持平。随着保险业主体机构扩容、保险体系不断深入,保费收入、保险赔付整体上升,保障作用愈加明显;绿色保险在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战略投资和风险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惠民保”等新型保险产品推动着整个保险体系的发展。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断增强。但在现有关于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研究中,一是将保险视为一种生产要素或生产部门,探讨其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一是将风险纳入理论模型,考察保险的风险转移和补偿功能,再是从风险保障、金融中介、风险管理三个角度分析保险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虽构建了保险业发展与实体经济增长相关研究的基本框架,但保险领域对实体经济影响的量化研究有待深入,在社会责任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空白。所以,项目组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借助联立方程模型研究中国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效果和社会责任等,寻求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提升路径。

不同于已有研究,课题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学术思想新颖。本课题通过分析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以及服务能力提升路径,有助于促进中国实体经济和保险业的协同发展,助推保险业“本源”职能的发挥。其次,研究内容创新。国内外学者虽构建了保险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相关研究的基本框架,但缺乏普适性和量化研究,且现有研究多聚焦于保险对经济增长的单向影响。本课题通过对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现状问题、作用效果、社会责任等进行研究,探究保险业与实体经济的相互作用关系,并运用主成分法计算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实证检验保险公司社会责任与经营指标之间的关系。第三,研究方法创新。本课题综合运用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和交叉研究等方法,采用联立方程模型研究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效果以及保险经营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创新了现有研究方法。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包括:

第一,保险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之间呈双向正向作用关系。保险在帮助微观主体分散风险、减少损失,提供风险保障,为实体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因为实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兴产业的崛起、风险类型的多样化、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向往而获得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第二,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保险业对实体经济的正向促进作用存在一定的差异,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促进作用更明显。但实体经济对保险业的发展在西部和东部地区表现更明显。这说明,在保险“向实”道路中,有必要重视对西部地区保险发展的投入,充分利用地区内的资源优势,开发具有本土化特色的保险产品。

第三,相比于人身险市场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影响,财产险市场更能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实体企业在接受财产险直接带来的赔付收入的同时也收到资本市场中保险机构的资金支持,双重作用下,财产险对实体经济的正向促进作用得以加强。

第四,保险公司保费规模与盈利能力对社会责任以及社会责任对保费规模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但是社会责任对盈利能力具有显著的负向关系。保险公司社会责任与保费规模之间已经产生良好的“协同促进”作用,但在提升盈利能力并促进社会责任履行的同时可能会出现反方向“消减”盈利能力的经营状况。

第五,盈利能力对保费规模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保费规模对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消减”作用。“重效益”的保险公司更有可能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同步提升。

关键词:保险业发展 ;实体经济 ;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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