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时报》报告,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宣布,计划允许寿险公司增加海外物业投资。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表示,将允许寿险公司对中国和外国信用评级较低的债券进行投资。自2012年11月,FSC禁止寿险公司在本地购买商用物业。
监管部门表示,在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之后保险公司可以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来处理在中国的商业地产投资,这样可以免除10%的上限风险。
目前台湾保险公司不得对评级低于BBB+的外国公司进行债券投资,预计将来对于风险基础资本比率(RBC ratio)在250%以上的台湾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将降低评级要求至BBB-,而对于资本充足率在200%的保险公司可以购买BBB级外国债券。
此次计划的放松管制将会使台湾保险公司增加3000亿新台币(100亿美元)的投资于外国公司债券,与台湾定期存款利息收益相比,在固定收益上将增加120亿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