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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16年,中国保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推动权力运行“五公开”,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积极稳妥做好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制度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国保监会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

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情况

(一)制定《中国保监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中国保监会根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工作任务,从保险监管实际出发,制定了《中国保监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部署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公开载体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共3大方面9个大项23个小项的工作任务,覆盖了保监会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并规定了完成时限。《方案》还明确了保障方案落实的有关措施和要求,对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目标作了规定。

 (二)推进监管权力运行“五公开”。

中国保监会努力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行政权力运行“五公开”的要求,推动监管工作全环节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所有涉及保险业发展和公众利益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在出台前均通过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在制定保险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过程中,也向社会公开了意见征求邮箱,广泛听取意见。二是推进执行公开。通过网站专题、系列报道等形式,全面展示保险业贯彻落实国务院方针政策、重大监管规定的有关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等。三是推进管理公开。系统梳理了保监会行政许可项目的种类、依据、受理机关、审查原则、办理时限等要素并在网站公开,为行政对象提供便利。四是推进服务公开。开通行政许可在线服务大厅,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行政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编制优化信访、消费投诉、依申请公开、公文报送等指南信息,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五是推进结果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管权力行使形成的结果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优化政务服务,让行政对象“少跑腿”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部署,中国保监会开通了“行政许可在线服务大厅”,按照“依法审批、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原则,通过统一公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在线受理申请、公开办理时限与进度、在线反馈批复结果等措施,实现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办理,让行政对象“少跑腿”。具体来看,在申请阶段,保监会行政许可的项目种类、申请条件与材料要求、办理时限等分类清晰、一目了然。申请人可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系统自动完成材料完整性校验,确保申请材料的形式完备;在受理与审查阶段,系统可在线向申请人反馈材料补正通知、受理通知等文书,并提供办理进度查询功能;在批复阶段,申请人可在线获取许可决定、下载批复文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国保监会进一步做好涉及公众利益重要监管信息的主动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2016年全年通过网站等载体公开各类信息1804条,包括保监会规章2部、规范性文件34部、行政许可结果1483件、行政处罚决定29件、监管函16件、新闻通稿148件、公告通知9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中国保监会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2016年全年,累计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9件。从申请渠道看,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254件,通过信函收到65件。从办结时间来看,按时办结300件,依法延期办结13件。

四、公众参与情况

2016年,中国保监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18项监管规定的制定或修改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中国保监会还通过各类互动渠道,听取了保险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回应社会关切。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6年,中国保监会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程序,着力提高公开时效,改进公开效果。举办了保监会系统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培训班,促进全系统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工作水平的提升。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中国保监会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中国保监会共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2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2件,被依法纠错的3件,其他情形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3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5件。

八、存在的问题

虽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人民群众切身需求相比,仍存在着若干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尚有进一步拓展空间,二是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在功能和易用性方面有待改进。

九、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中国保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根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的重点任务,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动态更新。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废止、失效情况,并在网站已发布的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在线服务大厅,加快与实体大厅的融合衔接,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二)做好监管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在政策制定环节,做好预公开和意见征集,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在政策发布环节,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确保发布与解读同步联动,提升传播效果。对于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及时予以回应。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结果信息的公开,提高监管公信力和透明度。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各保监局网站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第三方辅助监测,做到信息公开无死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做好保监局网站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做好问题整改。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进度情况,及时修订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改进办理机制流程,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合理信息需求。


中国保监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单位

中国保监会(不含各派出机构)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4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4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3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3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3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19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54

         4.信函申请数

65

   (二)申请办结数

313

         1.按时办结数

300

         2.延期办结数

13

   (三)申请答复数

31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6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0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7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9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8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53

四、行政复议数量

2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2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5

五、行政诉讼数量

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5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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